☆最新提示☆ ◇300266 兴源环境 更新日期:2025-04-04◇
★本栏包括【1.最新提醒】【2.最新报道】【3.最新异动】【4.最新运作】
【1.最新简要】 ★2025年一季报将于2025年04月28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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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24-09-30|24-06-30|24-03-31|23-12-31|23-09-30|
|每股收益(元) | -0.0992| -0.0567| -0.0129| -0.6400| -0.1673|
|每股净资产(元) | 0.0801| 0.1231| 0.1671| 0.1800| 0.6238|
|净资产收益率(%) |-76.4200|-37.5100| -7.4500|-132.790|-23.6700|
| | | | | 0| |
|总股本(亿股) | 15.5381| 15.5381| 15.6443| 15.6443| 15.5381|
|实际流通A股(亿股) | 15.5324| 15.5324| 14.6200| 14.6200| 15.5377|
|限售流通A股(亿股) | 0.0057| 0.0057| 1.0243| 1.0243| 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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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和未来事项: |
|【分红】2024年半年度 |
|【分红】2023年度 |
|【分红】2023年半年度 |
|【增发】2023年拟非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6614.2194万股(预案) |
|【增发】2017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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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
|★2025年一季报将于2025年04月28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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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每股资本公积:0.92 主营收入(万元):70096.45 同比增:1.09% |
|2024-09-30每股未分利润:-1.68 净利润(万元):-15418.63 同比增:4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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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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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年度 | 三季 | 中期 | 一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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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0992| -0.0567| -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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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0.6400| -0.1673| -0.1097| -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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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0.3600| -0.0937| -0.0567|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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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0200| 0.0014| 0.0013|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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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3400| -0.0069| -0.0200|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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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新报道】
【2025-04-03】牵涉全资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兴源环境面临5800万元诉讼案
件
4月3日,兴源环境(SZ300266,股价2.35元,市值36.51亿元)公告称,姚光春就股
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
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艺”)。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诉
讼尚未开庭审理。被诉承担杭州中艺5800万元债务
公告显示,姚光春申请仲裁杭州中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杭州仲裁委员
会裁决,杭州中艺需向姚光春支付工程款6768.18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该案终结
后,杭州中艺已履行部分案款,但姚光春认为兴源环境作为杭州中艺的唯一股东,
依据有关法规向法院提起本次诉讼。
姚光春要求判令兴源环境对前述裁决所确定的第三人杭州中艺欠其的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20日,前述裁决确定的杭州中艺欠其债务金额为5800万
元。
兴源环境表示,本案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由立案,根据侵权行为
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规定,公司拟提出管辖异议,申请本案移送杭州市临平区
人民法院管辖。公司认为姚光春的诉请理由不成立,公司与杭州中艺均遵守上市公
司财务管理相关要求,财务独立,不存在财产混同情况。
兴源环境还表示,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评估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
状况、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结合案件进展
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
为准。杭州中艺曾因财务造假致上市公司被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中艺曾因财务造假,导致兴源环境及有关人员被处分。
2023年7月,证监会下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兴源环境立案。2024年年初,兴源
环境披露,公司在2023年年底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
“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据浙江证监局调查,杭州中艺2016年、2017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
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
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
载。
其中,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
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6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
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因此,浙江证监局在2024年1月7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兴源环境责令
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兴源环境财务总监孙颖给予警告,并
处以80万元罚款。
2024年4月,深交所下发《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
律处分的决定》,对兴源环境、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周立武,时任总经理张胜海,
时任财务总监张映辉、石创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时任董事长、董秘樊昌源,
时任总经理吴劼、颜学升,时任财务总监伏俊敏、孙颖,时任董秘刘慧、方强,董
事长李建雄,总经理孙明非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3.最新异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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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动时间 | 2024-11-07 | 成交量(万股) | 264.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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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动类型 |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 |成交金额(万元)| 7062.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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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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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元) | 卖出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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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源深| 70743247.78| 1842130.00|
|路证券营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咸宁大道| 45445254.00| 1275.00|
|证券营业部 | | |
|机构专用 | 24112553.00| 14424194.00|
|机构专用 | 22239061.00| 15370174.9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区延平路| 21660178.00| 486550.00|
|证券营业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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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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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元) | 卖出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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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人民路证券营| 2372284.50| 17357139.00|
|业部 | |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府西街证券营| 272659.00| 24988956.00|
|业部 | |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江滨西路证券| 209043.00| 17591350.00|
|营业部 | | |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延陵中路证券| 0.00| 19696204.00|
|营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亚迎宾路证| 0.00| 15425640.00|
|券营业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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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新运作】
【公告日期】2025-03-25【类别】关联交易
【简介】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奉国业”)拟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源环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等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合计
不超过(含)人民币19,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向
兴奉国业提供相应额度的反担保,具体反担保方式及金额以签订的反担保协议为准
。20250325: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25-03-08【类别】关联交易
【简介】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拟向特定对象
发行466,142,194股股票(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认购对象为宁波财丰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财丰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
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59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730
.83万元。20230203:披露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0
331: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兴源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
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0230619: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预案、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分析报告等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更
新。20240203:鉴于前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的顺利完成,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
事会决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将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
,自原有效期届满次日起计算,即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3月7日。20240220:股东大会
通过20250308: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告日期】2025-01-01【类别】关联交易
【简介】公司从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投资集团”)取得的借
款14.51亿元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结合公司经营业务及资金周转需求,公司拟
向新希望投资集团申请将前述借款14.51亿元全部展期至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的
日期,具体展期时间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借款年利率参照公司及新希
望投资集团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同期贷款利率,按市场化原则定价。20250101:
股东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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