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001335 信凯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16◇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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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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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Trust Chem Co.,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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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信凯科技 |证券代码|001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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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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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基础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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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深圳A股 |上市日期|202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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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李治 |总 经 理|李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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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黄涛 |独立董事|施放,梁伟亮,沈日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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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571-81952819 |传 真|86-571-8195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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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trustche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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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info@trustche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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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1069号2幢,3幢1-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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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1069号2幢,3幢1-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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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
| |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文具制造;颜料销售;染料销售;|
| |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
| |口;技术进出口;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 |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
|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
|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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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有机颜料等着色剂的产品开发、销售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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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情况 |
| |1996年7月26日,章丽仙、李治和李武签署《公司章程》,约定 |
| |共同出资设立杭州信凯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 |
| |,章丽仙、李治和李武分别认缴20.00万元、17.50万元和12.50 |
| |万元出资额。其中,章丽仙系李治母亲,当时其为浙江省化工研|
| |究院退休工程师,其化工专业相关背景对信凯有限形象有一定帮|
| |助,故李治委托其母亲章丽仙代为持有了20.00万元的出资额。 |
| |1996年8月23日,杭州市西湖区审计师事务所出具“西审事验字 |
| |(1996)司18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1996年8月22日|
| |,信凯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占注册 |
| |资本总额的100.00%,均以货币出资。上述李治出资中的11.00万|
| |元货币资金出资的银行进账单因年代久远而缺失,出资的真实性|
| |不能准确验证,为夯实该出资,李治于2022年7月25日以货币补 |
| |充出资11.00万元。2022年7月29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 |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2]6182号”《出资情况的专项复|
| |核报告》,对信凯有限设立时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 |
| |1996年8月28日,信凯有限取得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4325519-0)。 |
| |在信凯有限完成上述设立并出资后,信凯有限受实际控制人委托|
| |以暂借款的方式,于1996年9月支付杭州四达电源成套设备有限 |
| |公司等合计33.00万元。上述借款已由信凯有限实际控制人分别 |
| |于2000年3月和2000年4月归还信凯有限。 |
| |由于实际控制人设立信凯有限的部分出资款由实际控制人从相关|
| |第三方处借款,在信凯有限设立并完成出资后,实际控制人又从|
| |信凯有限借出部分款项归还给出借方。为简便操作,上述由实际|
| |控制人从信凯有限借出的款项,由信凯有限直接转账给出借方;|
| |该等借款已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于2000年4月全部归还给信凯有 |
| |限。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
| |的规定 |
| |(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
| |以相关股东的行 |
| |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
| |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 |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
| |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
| |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
|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的规定,该等借款|
| |行为不属于《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 |(三)》第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抽逃出资情形,未损害公司权益。|
| |因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借款行为亦不构成抽逃出资。 |
|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
| |为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180号),“依照《公司法》 |
| |的有关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
| |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 |,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
| |处分的权利。公司借款给股东,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财产所有权的|
| |体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借贷关系,公司对合法借|
| |出的资金依法享有相应的债权,借款的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债务|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借款并不认定为出资瑕疵,所形成|
| |借贷关系的法律后果为借款的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债务即可。发|
| |行人实际控制人已于2000年4月前归还全部借款,相关债务已清 |
| |偿。因此,实际控制人在信凯有限设立后的借款行为不会受到行|
| |政处罚,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 |
| |综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设立完成并出资后向公司借款的|
| |行为不构成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实际控制人不会因|
| |此受到行政处罚,该事项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 |
| | (二)股份公司设立及报告期股本演变情况 |
| | 1、2021年5月,信凯有限第四次增资至6,500万元 |
| |2021年5月17日,信凯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 |
| |由5,000万元增加至6,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分别由李治认缴97|
| |5万元、李武认缴525万元,增资价格为1.00元/注册资本,出资 |
| |方式为货币。 |
| |2021年7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 |
| |汇会验[2021]674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5月2|
| |0日,信凯有限已收到股东李治、李武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500|
|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
| |2021年5月27日,信凯有限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 |
|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 |用代码:913301061432551905)。 |
| | 2、2021年7月,信凯有限第五次增资至6,819.553万元 |
| |2021年6月18日,信凯有限执行董事作出决定,同意公司对部分 |
| |员工实施股权激励,确认《杭州信凯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杭|
| |州信凯实业有限公司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以下简称|
| |“《授予协议》”)的相关内容,同意杭州利仕嘉企业管理咨询|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持股平台,|
| |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195,530股,授予价格为4.25元/注册资本,|
| |约定服务期限自授予日起60个月。 |
| |2021年7月5日,信凯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前述股权激励计|
| |划,公司注册资本由6,500万元增加至6,819.553万元,新增注册|
| |资本全部由利仕嘉认缴,对应的增资价格为4.25元/注册资本。 |
| |2021年7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 |
| |汇会验[2021]674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7月2|
| |7日,信凯有限已收到股东利仕嘉缴纳的货币出资合计1,358.103|
| |万元,其中新增股本319.553万元,超过股本的出资额计入资本 |
| |公积。 |
| |2021年7月28日,信凯有限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 |
|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 |用代码:913301061432551905)。 |
| | 3、2021年9月,信凯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2021年7月16日,信凯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信凯有限以202|
| |1年7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
| |份有限公司名称为“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2021年8月12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
| |中汇会审[2021]6599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1年7 |
| |月31日,信凯有限的总资产为621,249,513.46元,负责合计为41|
| |0,176,429.29元,净资产为211,073,084.17元。 |
| |2021年8月12日,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天源评报字[2021|
| |]第0452号”《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21年7月31日,信凯|
| |有限资产评估价值为73,647.48万元,负债评估价值为41,018.11|
| |万元,资产净额评估价值为32,629.37万元。 |
| |2021年8月12日,信凯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对上述审计、 |
| |评估结论予以确认,并同意以截至2021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 |
| |产折合股份公司的股份,确定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的股份总|
| |数为6,819.553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注册资本为6,819.553|
| |万元;经审计的净资产中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即142,877,554.|
| |17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21年8月28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 |
| |汇会验[2021]733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8 |
| |月28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拥有的杭州信凯实业有|
| |限公司截至2021年7月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211,073,084|
| |.17元,根据公司折股方案,将收到的净资产按3.0951:1的折股 |
| |比例折合股份总数68,195,530股,每股面值1元,总计股本人民 |
| |币陆仟捌佰壹拾玖万伍仟伍佰叁拾元,超过折股部分的净资产14|
| |2,877,554.17元计入贵公司(筹)资本公积”。 |
| |2021年9月14日,信凯科技取得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1432551905)。 |
| | 4、2021年12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至7,030.467万元 |
| |2021年12月7日,信凯科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 |
| |本由6,819.553万元增加至7,030.46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
| |湖州慧凯认缴,对应的增资价格为9.48元/股,其中210.914万元|
| |作为注册资本,其余溢价1,789.08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22年1月1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 |
| |汇会验[2022]030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12月|
| |27日,信凯科技已收到股东湖州慧凯缴纳的货币出资合计2,000.|
| |00万元,其中新增股本210.914万元,超过股本的出资额计入资 |
| |本公积。 |
| |2021年12月29日,信凯科技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
|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 |用代码:913301061432551905)。 |
| |截至目前,上述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
| | (三)公司历史上的股权代持情况 |
| | 1、股权代持的原因、背景 |
| |信凯有限于1996年8月28日由章丽仙、李治、李武出资设立并实 |
| |际缴纳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章丽仙名下的20万元出资额(对应|
| |40%的股权)系代李治持有。章丽仙系李治母亲,在信凯有限设 |
| |立时,其主要业务为颜料等化工品贸易,章丽仙为浙江省化工研|
| |究院退休工程师,考虑到章丽仙的专业背景对信凯有限的公司商|
| |业形象具有一定帮助,因此,在信凯有限设立时,李治委托章丽|
| |仙代为持有信凯有限20万元出资额(对应40%的股权),并将其 |
| |登记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2004年3月,信凯有限股东决定增资150万元,李治认缴112.5万 |
| |元,其中以章丽仙名义认缴50万元;李武认缴37.5万元。在本次|
| |增资完成后,章丽仙合计代李治持有信凯有限70万元的出资额。|
| | 2、股权代持的解除过程 |
| |本次股权转让系为解除章丽仙与李治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同时|
| |根据李治、李武一致意见对信凯有限股权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后|
| |的公司股权架构为李治持有65%,李武持有35%。因此,李治将委|
| |托章丽仙代持的信凯有限7%的股权无偿转让给李武,系各方的真|
| |实意思表示,相关股权代持的解除符合代持人、被代持人的双方|
| |意愿。自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李治和章丽仙之间的股权代持关|
| |系已全部解除,李治和章丽仙对相关股权的权属自始不存在任何|
| |争议和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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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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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行日期 |2025-03-31|上市日期 |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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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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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量(万股) |2343.4890 |每股发行价(元) |1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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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费用(万元) |5611.22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29996.6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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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24385.44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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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52.81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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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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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摊薄市盈率 |14.38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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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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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推荐人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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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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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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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源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 孙公司 | 80.00|
|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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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浩川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温州金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33.00|
├──────────────────┼────────┼─────┤
|环球色彩及化学品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环球色彩及化学品有限公司(欧洲) | 孙公司 | 90.05|
├──────────────────┼────────┼─────┤
|环球色彩及化学品有限公司(澳大利亚) | 孙公司 | 100.00|
├──────────────────┼────────┼─────┤
|环球色彩及化学品有限公司(美国) | 孙公司 | 100.00|
├──────────────────┼────────┼─────┤
|辽宁信凯实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7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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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凯紫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79.00|
├──────────────────┼────────┼─────┤
|上海仓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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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凯印度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信凯土耳其颜料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90.05|
├──────────────────┼────────┼─────┤
|信凯实业加拿大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信凯实业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信凯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信凯英国颜料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9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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