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咸阳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关于撤销礼泉支公司阡东营销服务部等6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陕发〔2025〕26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礼泉支公司阡东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礼泉支公司赵镇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人民路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功支公司小村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乾县支公司城关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乾县支公司临平营销服务部等6家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应立即停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礼泉支公司阡东营销服务部等6家营销服务部的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咸阳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