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以前有投资者提问股东人数,董秘还会公开回答。现在提问股东人数的问题,董秘反而不公开回答了,前后披露的规则视乎不太一致?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想公开回答的就公开回答,不想公开回答就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公司邮箱,程序上复杂了太多,效率低下,是否有失偏颇?
董秘回答(和胜股份SZ002824):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时点的股东户数,请您关注。您也可以将本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文件发送至公司邮箱: zqb@hoshion.com,公司核实股东身份后将给您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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