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此前在涉税事项中未申请行政复议、未通过法律途径充分申辩便直接补缴税款,部分中小股东认为,面对争议事项公司未充分尝试维权途径便选择退让,担心管理层在面对外部不合理要求时,未能最大限度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请问公司当时作出该决策的主要考虑是什么?未来若再出现类似争议,将如何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董秘回答(华菱钢铁SZ000932):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请参考之前的回复。公司坚持合规经营和诚信经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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