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恳请核实AI4S战略下三大平台的核心资产与估值逻辑:1. 专利权属:已落地/申报专利,法律上归属合资公司还是外方团队?请区分。2. 合作模式:若专利归外方,未来是否均采用“授权+转化”模式?有无共同研发、共享产权的案例?3. 收益壁垒:合资公司成果的利润/分成机制如何?独家实施权覆盖国内还是全球?若专利确属外方,请问公司在合资公司出资作价的核心资产是什么?是独家实施权还是工艺优化能力?
董秘回答(志特新材SZ300986):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合作模式及收益机制等信息,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便于公开,敬请谅解。公司业务情况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秉持审慎原则,理性决策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新浪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新浪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