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此前重组终止主因‘交易作价未达成一致’。目前,公司对华鲲振宇的估值判断,与2023年预案期间的评估值或当前其他股东的预期估值,差距是否仍在20%以上?若无法量化,请说明当前核心分歧是否仍是价格。
董秘回答(高新发展SZ000628):
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4-25)。关于题述事项公司目前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上市公司相关信息请投资者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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