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公司高比例质押,是否应该披露风险?是否应该提示公司控制权变更风险?
董秘回答(ST中青宝(维权)SZ300052):
尊敬的投资者,公司已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25-043)。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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