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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履职红线再收紧!折旧计提违规引监管谈话

时间:2026年02月03日 09:56

一笔1894.53万元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疏漏,将上市公司董秘履职合规的话题再次推至聚光灯下。

新疆证监局2月2日发布的〔2026〕2号监管决定显示,八一钢铁(维权)因2022-2024年未及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导致连续三年少计提折旧,相关年报利润总额披露失真。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兼总会计师樊某,因未能勤勉尽责履行信息披露核查义务,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这并非孤例。进入2026年,福蓉科技(维权)、江苏阳光等多家上市公司董秘已因信息披露相关问题收到监管警示或罚单。在首部董秘专项监管规则征求意见刚落幕的节点,这起典型案例,为全市场董秘群体敲响了合规警钟。

千万级折旧疏漏

从违规事实来看,八一钢铁的问题并不复杂。在建工程转固不及时,导致折旧计提滞后。但恰恰是这种看似基础的财务操作,成为了董秘履职失责的导火索。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董秘需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核查责任。此次涉案的1894.53万元少提折旧,占八一钢铁2024年归母净利润(-17.52亿元,据公司年报数据)的1.08%。在公司连续亏损的背景下,这一数据偏差直接影响了投资者对企业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的判断。

“很多董秘会觉得,财务核算的责任在财务总监,自己只需要负责流程合规。但从监管口径来看,只要签署了年报,就意味着对全部内容的认可。”一位拥有十年董秘从业经验的资深人士表述,尤其是身兼财务负责人的董秘,更要面对“核算+披露”的双重合规压力,一旦出现内控漏洞,很容易成为监管追责的对象。

公开资料显示,涉案的樊国康自2019年起便同时担任八一钢铁董秘与总会计师,深耕公司财务体系多年。这种“董秘+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设置,在A股市场并不少见,其初衷是提高信息披露效率,但也因缺乏内部制衡,埋下了合规隐患。

监管趋严信号

八一钢铁的案例,恰处于董秘监管规则迭代的关键窗口期。

1月30日,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结束意见反馈,这是资本市场首部专门针对董秘群体的监管文件。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董秘的任职资格、核心职责、履职保障与责任追究机制,将“财务信息核查”“重大事项披露”等关键工作细化为可操作的履职清单。

“过去监管对董秘的要求多是原则性的,比如‘勤勉尽责’,但具体怎么算尽责,没有统一标准。”北京某证券律所合伙人分析,新规落地后,董秘的履职行为将有更清晰的标尺,像在建工程转固这类容易被忽视的财务细节,大概率会被纳入重点核查范畴。

从近期监管动态来看,董秘的责任追究力度正在持续加码。2026年以来,除八一钢铁、福蓉科技外,哈工智能前董秘王妍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拟罚款150万元,创下年内董秘个人处罚金额新高;江苏安靠智电原董秘黄节根更是因敲诈勒索董事长,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成为罕见的刑事追责案例。

“现在的监管逻辑很明确,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的生命线,董秘作为‘守门人’,必须守住这道防线。”上述律所合伙人强调,随着注册制改革深化,监管层对信息披露违规的打击,正从“重处罚”向“严预防”转变,董秘的合规前置意识亟待提升。

董秘须避雷区

结合近期案例与监管趋势,多位业内人士指出,身兼财务负责人的董秘,需建立独立的信息披露核查流程,引入第三方机构或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交叉验证,避免“自己审自己”;未兼任财务岗的董秘,要对年报中的核心财务数据保持敏感,对异常变动及时要求财务部门作出合理解释。

在建工程转固、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等基础核算环节,是信息披露违规的高发区。董秘需在年报编制期间,重点核查这类科目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要求。

监管追责时,“是否勤勉尽责”的判断依据,很大程度上来自履职记录。董秘在核查财务数据、召开董事会时,要留存好书面文件、会议纪要、沟通记录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完善治理结构同样至关重要。业内建议,企业应避免董秘与财务负责人等关键岗位过度重叠,建立健全内控监督机制,为董秘履职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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