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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近日邯郸分公司收到搬迁补偿款51.44亿元,按照协议约定,尚余61亿元未收到

时间:2025年12月29日 00:03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邯郸分公司搬迁补偿款的公告

公司公告 1227

按照河北省委、省政府战略规划和邯郸市城市规划的总体要求,河钢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简称“邯郸分公司”)位于邯郸市区的铁钢产能于202212月全部关停,退城搬迁至邯郸涉县新基地20221220日,公司与邯郸市政府就关停及补偿事项签订了《关于邯郸分公司退城搬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1222日披露的《关于与邯郸市政府签订<邯郸分公司退城搬迁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近日,邯郸分公司收到搬迁补偿款51.44亿元。按照《协议》的约定,自《协议》签署三年内,邯郸分公司应收到全部搬迁补偿款151亿元截止公告披露日,邯郸分公司已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89.98亿元,尚余61.02亿元未收到。后续,公司将继续督促相关方履行补偿义务,争取补偿款尽快全部到位。同时,在补偿款全部到位前,相关义务方将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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