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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助力天音控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8:43

2025年11月20日,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控股”)公告,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26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天音控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天音控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8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天音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天音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天音彩票研发与产业化运作项目、天音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等。

天音控股

图片来源:天音控股图片来源:天音控股

天音控股于199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股票代码:000829),是国内领先的智能终端全渠道综合服务商,通过产业数智化平台赋能产业链各个环节,秉承“流通达天下,网络链世界,平台汇全球”的使命,经过二十余年的专注深耕,现已成为集智能终端销售服务、零售电商、彩票、新能源汽车销售等业务为一体的集团公司。天音控股将继续以“一网一平台”为发展战略,持续布局“1+N”产业发展体系。通过数字化赋能业务经营,建设集分销零售、线上线下的产业数字化平台,持续发展已有的智能终端销售服务、零售电商、彩票等业务,并逐步叠加新业务新品类,实现产业一体化,服务数亿级用户,让生意越来越简单,让生活越来越美好。

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天音控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指派项目负责人北京总所合伙人章蕴芳律师、合伙人刘莉律师及合伙人陈芬芬律师、律师助理周子涵等组成项目团队,为本次发行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审查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募集说明书、交易文件、申请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开展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回复监管机构的反馈意见等,大成项目团队凭借着严谨专业的法律服务、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认可与信赖。

感谢天音控股长期以来对大成的充分信任与支持,祝贺天音控股本次发行项目顺利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同时感谢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大成工作的支持与协作。未来大成将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资本市场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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