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5日,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为保障股份回购方案顺利实施,决定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1.40元/股调整为35.00元/股,调整自公告披露日(即2026年3月5日)起生效。本次调整后,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回购方案背景:历经两次调整,价格上限逐步下调
回溯公告信息,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方案设定回购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22元/股。
此后,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经历两次调整:
- 2025年5月28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3元),回购价格上限从22元/股调整为21.70元/股;
- 2025年9月24日,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3元),回购价格上限进一步下调至21.40元/股。
回购进展:已累计回购4.82万股,占总股本0.05%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16万股。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累计回购股份4.8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格未提及具体数值,具体回购情况以实际交易为准。
价格上限调整:从21.40元/股提至35元/股,测算回购股数区间缩小
本次调整的核心原因是“公司股价近期持续高于原回购价格上限”,为保障回购方案顺利实施,公司将价格上限上调至35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调整后,按回购金额上限5000万元、价格上限3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142.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按回购金额下限25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71.43万股,占总股本的0.70%。而调整前(21.40元/股),按5000万元上限测算可回购约233.64万股(占比2.27%),按2500万元下限测算约116.82万股(占比1.14%)。
| 项目 | 调整前(21.40元/股) | 调整后(35.00元/股) |
|---|---|---|
| 回购金额上限(万元) | 5000 | 5000 |
| 预计回购股数(万股) | 约233.64 | 约142.86 |
| 占总股本比例 | 约2.27% | 约1.39% |
| 回购金额下限(万元) | 2500 | 2500 |
| 预计回购股数(万股) | 约116.82 | 约71.43 |
| 占总股本比例 | 约1.14% | 约0.70% |
决策程序与风险提示
本次调整经公司2026年3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强调,除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其他内容(如回购金额、实施期限等)均无变化。
公告同时提示,若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调整后的35元/股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自2025年3月21日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推进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后续公告,了解回购实施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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