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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控股拟注销30万份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20万股限制性股票

时间:2026年02月10日 18:22

事件概述

2025年10月30日,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控股”)发布公告称,因1名激励对象辞职,公司将注销其持有的30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其持有的2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注销及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根据公告披露,本次事项的审批程序如下:
-2024年9月19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处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注销期权及回购股票等事项。
-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回避表决。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最终获审议通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所需的必要批准与授权,程序合法合规。

注销及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原因:激励对象辞职失去资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次涉及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故公司启动注销及回购注销程序。

具体数据

项目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注销股票期权30.00万份--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00万股1.62元/股公司自有资金

公告显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62元/股,对应回购总金额为32.4万元(20万股×1.62元/股),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后续安排

根据法律意见书,公司需就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莲花控股表示,将严格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推进后续工作,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规范实施。

(数据来源: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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