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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副总经理王树生减持计划期满未实施 仍持有15.04万股

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6:04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新材”,证券代码:603683)于2025年12月19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副总经理王树生先生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截至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未实施,王树生仍持有公司15.0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0.05%。

减持计划背景:原拟减持不超过3.76万股

公告显示,晶华新材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其中披露了公司副总经理王树生的减持计划。根据该计划,王树生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2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6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1%,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25%。

据了解,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王树生直接持有晶华新材股份15.04万股,全部来源于股权激励,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实施结果: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 持股数量保持不变

截至2025年12月18日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王树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公告指出,本次减持计划未实施主要系其“根据自身需要、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判断”。

股东名称王树生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8月29日
减持期间2025年9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原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76万股(占总股本0.01%)
实际减持数量0股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均未实施)
减持价格区间0.00-0.00元/股
减持总金额0.00元
当前持股数量15.04万股
当前持股比例0.05%
持股来源股权激励

公告同时强调,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也未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市场观察:高管未减持传递积极信号

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树生长期未实施减持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对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信心。晶华新材表示,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可继续关注公司后续公告,了解股东持股变动的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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