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隆华新材”或“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韩志刚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曰曾、薛安斌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2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根据公告,本次减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韩志刚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曰曾、薛安斌。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具体来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股东及持股情况
公告显示,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志刚、韩润泽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曰曾、薛安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648.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958%,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其中,本次参与减持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有方式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韩润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 7844.42 | 直接持有 | 18.24% |
| 韩曰曾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649.75 | 直接持有 | 1.51% |
| 薛安斌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585.54 | 间接持有 | 1.36% |
注:薛安斌所持585.54万股股份系通过新余隆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该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2149.32万股,占总股本4.9984%。
承诺履行与风险提示
公告指出,韩志刚等股东此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锁定期承诺已严格履行。其中,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等承诺均未违反。
对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司提示,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具体减持数量,因此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及是否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不过,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关注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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