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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拟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上调至7000万元 用于注销减资并启动债权人申报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9:32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昌达”)11月1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通过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由原3500万元大幅提升至7000万元,增幅达100%。此次回购股份仍计划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同步启动债权人申报程序,债权人可在45日内依法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回购方案升级:资金总额上限翻倍至7000万元

公告显示,华昌达最初于2025年2月推出回购计划,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原方案计划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低于2200万元且不超过3500万元,以不超过9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时隔约9个月,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11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调整后,回购资金总额区间由“不低于22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500万元(含本数)”提升为“不低于4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7000万元(含本数)”,资金上限较原方案翻倍。回购价格仍维持“不超过9元/股(含本数)”不变,回购股份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资金规模同步增加,回购期限仍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原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截至2026年2月28日),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股份用途仍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债权人申报须知: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因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华昌达已启动债权人通知程序。公司明确,债权人有权自11月14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其债权有效性不受影响,公司将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债务义务。

债权人申报需提供的材料及方式如下:

申报材料要求自然人债权人机构债权人委托申报额外要求
基础材料债权债务关系证明(合同/协议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债务关系证明、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机构)或授权委托书(自然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具体安排包括:
-申报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益大道9号
-申报时间:2025年11月14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联系方式:公司证券部,电话0719-8767909
-申报方式:可现场提交或邮寄(以寄出邮戳日为申报日,邮件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本次回购资金规模的提升,是华昌达在原有回购计划基础上的进一步加码。市场分析认为,回购股份用于注销通常被视为公司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每股收益的重要举措,而资金上限的显著提高或反映公司对自身长期价值的信心。后续回购实施进度及债权人申报情况,仍需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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