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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康强电子(002119)股东司麦司拟减持不超375.26万股 占总股本1%

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9:30

2025年11月13日,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宁波康强电子,证券代码:002119)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麦司”)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5.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股东持股及减持主体概况

公告显示,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司麦司作为宁波康强电子的5%以上股东及非公开发行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446.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2%。其一致行动人郑康定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第一大股东24,469,9066.52%
郑康定司麦司一致行动人00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减持规模与方式

根据司麦司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含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的股份)。减持数量方面,司麦司计划减持不超过375.2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时间与价格

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3月4日。减持价格将根据届时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原因

司麦司表示,本次减持主要系自身资金需求。

相关承诺及合规性说明

公告指出,司麦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曾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司麦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风险提示与影响分析

宁波康强电子在公告中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司麦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减持。同时,由于司麦司并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强调,在减持期间,司麦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市场将持续关注其后续实施进展及对公司股价的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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