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4日,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致远”或“公司”)发布《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披露截至2025年10月31日的股份回购实施情况。公告显示,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49.3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3368%,最高成交价20元/股,回购进度已完成原计划上限的83.11%,整体符合预期。
回购方案回顾:拟回购150万-300万股用于股权激励
据公告披露,长春致远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根据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方案明确,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不低于150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00万股(含本数),对应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86,512,480股)的0.8042%至1.6085%。若按回购数量上限300万股及价格上限22元/股测算,回购资金总额约6600万元;按下限150万股测算,资金总额约3300万元。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截至2026年5月5日。
回购进展:已完成计划上限83% 最高成交价20元/股
截至2025年10月31日,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约6个月。公告显示,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249.32万股(2,493,230股),占当前总股本的1.3368%。从价格来看,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20元/股,未超过方案设定的22元/股上限。
从回购进度看,已回购的249.32万股已超过原计划下限(150万股)66.21%,完成计划上限(300万股)的83.11%,整体推进效率较高。结合时间维度,在剩余约6个月的回购期限内,公司仍有50.68万股的回购空间(按上限300万股计算)。
| 项目 | 原计划内容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进展 |
|---|---|---|
| 回购数量区间 | 不低于150万股,不超过300万股 | 累计回购249.32万股 |
| 占总股本比例区间 | 0.8042%-1.6085% | 1.3368% |
| 回购期限 | 自2025年5月6日起12个月内 | 已实施约6个月(截至10月31日) |
| 回购价格上限 | 22.00元/股 | 最高成交价20.00元/股 |
合规性与后续计划:操作符合监管要求 后续将继续实施
公告强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交易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具体来看,公司未在重大事项敏感期内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委托价格未触及当日涨幅限制,且避开了开盘/收盘集合竞价及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日,操作合规性得到保障。
对于后续安排,公司表示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剩余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计划,并按照相关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市场分析认为,本次回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绑定核心团队利益,彰显公司对长期发展的信心,同时回购股份也将对股本结构形成优化。
长春致远作为新能源装备领域企业,此次回购计划的稳步推进,或为其后续人才激励及业务发展奠定基础。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后续回购实施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落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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