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57,证券简称:青龙管业)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彭阳县青龙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与彭阳县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订《直埋式预制钢管保温管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达1.46亿元。该合同的签订将对公司未来两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合同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披露了中标彭阳县王洼电厂余热至县城供热管网项目一标段的公告,近日已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正式合同。该项目主要为直埋式预制钢管保温管、架空钢管及绝热材料的供应,供货期限自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合同金额为146,250,777.06元(壹亿肆仟陆佰贰拾伍万零柒佰柒拾柒元陆分)。
交易对手方概况
此次合同的甲方为彭阳县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热力生产和供应等。公告显示,公司与该买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类似业务往来。公司表示,该客户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合同履约能力。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模式,合同期内单价不调整,支付方式为预付款、进度款、结清款等阶段分期支付。交货地点为宁夏彭阳县甲方指定施工地点,甲方下达订单后,乙方需在15日内将货物送达。货物验收方面,双方需在货到24小时内进行初步验收,甲方应在10日内完成正式验收。
违约责任条款显示,若乙方延迟交货,每延期一日,按违约批次货物的5‰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全过程制造监督,每发生一次按合同总金额的1‰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明确约定,本合同项下供货货物为定制品,非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得拒收。
对公司业绩影响
据公告披露,该合同总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5.19%。公司表示,目前资金充足,人员、技术、产能均能满足生产需要,具备履行该合同的能力。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至2027年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
风险提示
公司同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积极组织生产,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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