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首页 > 最新消息 > 返回前页

双乐股份拟动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时间:2026年02月27日 22:21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036,证券简称:双乐股份)于2026年2月2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操作。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回顾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78号)批准,双乐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754,5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1,245,500.00元。该笔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5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008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实行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与闲置情况

根据《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 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投资 总额拟使用募集 资金投资额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
1高性能蓝绿颜料项目双乐泰兴18,500.0016,621.7516,621.75
2高性能黄红颜料项目双乐泰兴46,347.8941,577.2441,577.24
3高性能功能性颜料产品 研发中心项目双乐股份6,000.003,801.013,801.01
4补充流动资金双乐股份18,000.0018,000.0017,124.55
合计88,847.8980,000.0079,124.55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具有一定周期,公司正按计划有序推进。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短期内部分募集资金出现闲置。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77,545.99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不影响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具体安排

管理目的

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额度与期限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间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金融机构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所购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实施方式与收益分配

由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操作。现金管理所获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

  1. 尽管所选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介入,短期投资具体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风险控制措施

  1. 购买投资产品时,明确金额、品种、期限及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确保产品安全性与流动性。
  2. 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跟踪金融产品投向及项目进展,发现风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
  3. 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及定期审计核实。
  4. 独立董事有权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5.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适度理财,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回报。

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双乐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该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包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返回前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