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于2026年1月2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4.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在额度及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公告显示,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投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实现公司及其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在投资品种方面,宏英智能明确将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 投资要素 | 具体内容 |
|---|---|
| 投资额度 | 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含本数) |
| 投资期限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 投资品种 | 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货币型基金等 |
| 资金来源 |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
| 决策及实施方式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对于投资风险,宏英智能表示,尽管所投资的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导致实际收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为此,公司将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包括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时分析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项目进展,发现风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审计;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强调,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与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此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此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利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1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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