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91,证券简称:通合科技)于3月2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并更新了相关申报文件。
公告显示,通合科技于2025年11月13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67号)。公司曾于2025年12月3日、2026年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问询函回复报告及相关文件。近日,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再次对回复内容进行补充修订,修订后的文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通合科技表示,在审核问询函回复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告同时提示,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及注册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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