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福成股份,证券代码:600965)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6〕0039号),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上交所采取监管警示措施,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良、时任董事会秘书李伟亦因未勤勉尽责一同被监管警示。
根据公告,上交所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警示函》查明的事实,认定福成股份存在两项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公司202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上海福犇龙企业管理中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高生控股的企业,公司2024年年报未披露其为关联方,亦未披露公司投资的和辉基金与福犇龙发生的3870万元股权转让交易。二是部分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李福成控制的10家合作社签订购、销牛及转租土地协议,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1.07亿元,该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但公司未及时提交股东会审议,直至相关交易完成后,才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股东会进行补充审议,并于2025年4月12日进行补充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李良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及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李伟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违反了相关规定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上交所表示,针对部分前期已作出监管警示决定的违规事实,本次不再重复处理。
上交所要求福成股份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深入排查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应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切实提高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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