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507,证券简称:振江股份)于3月20日发布公告,宣布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出售境外孙公司事项的问询函,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公告显示,振江股份于2026年3月5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出售境外孙公司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476号),要求在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公司此前已于3月13日因部分问题需补充完善而申请过一次延期。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回复内容仍需进一步核查和完善。为确保回复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决定再次延期回复。振江股份表示,将继续积极推进回复工作,组织各方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公司同时提醒投资者,有关问询函的具体回复内容请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日期 | 事件 |
|---|---|
| 2026年3月5日 | 公司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要求5个交易日内回复 |
| 2026年3月13日 | 公司首次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 |
| 2026年3月20日 | 公司宣布再次延期回复,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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