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创信息(维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信息”)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决定。因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增收入、成本及利润等财务数据违规行为,深交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费耀平、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李杰、时任财务经理龙仲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将相关违规行为及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根据深交所查明的事实,科创信息在2023年4月与大有数字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服务器及应用软件销售业务时,在不具有对商品控制权的情况下,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同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错误调整上述业务金额。
上述行为导致科创信息2023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出现重大不实。具体来看,公司当期虚增营业收入4632.0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3.57%;虚增营业成本3260.1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3.57%;虚增利润1279.2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1.94%。
2024年4月27日,科创信息披露《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其中,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调减营业收入9836.9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4.05%;调减利润总额12840.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72.33%。
深交所指出,科创信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费耀平、李杰、龙仲作为公司时任相关负责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分别违反了相关上市规则条款。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2.4条、第12.6条的规定,经深交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上述处分决定。
| 受处分主体 | 违规行为简述 | 处分措施 |
|---|---|---|
|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半年报虚增营收、成本、利润,2023年三季报财务数据需重大调整 | 通报批评 |
| 费耀平(时任董事长) | 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通报批评 |
| 李杰(时任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通报批评 |
| 龙仲(时任财务经理) | 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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