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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信息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行政处罚 公司及三高管合计被罚370万元

时间:2026年03月17日 18:27

湖南科创信息(维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30,证券简称:科创信息)于2026年3月1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4号)。因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被处以15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费耀平、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李杰、时任财务经理龙仲分别被处以80万元、80万元和6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金额达370万元。

经湖南证监局查明,科创信息在2023年4月与大有数字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服务器及应用软件销售业务时,不具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却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同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错误调整上述业务金额。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632.0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3.57%;虚增营业成本3260.1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3.57%;虚增利润1279.2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1.94%。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

公告显示,费耀平作为时任董事长,分管公司营销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与大有科技业务,知悉业务模式但未对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信息披露采取管控措施;李杰作为时任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分管公司财务部,全面管理公司财务工作,知悉业务模式但未对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信息披露采取管控措施;龙仲作为时任财务经理,直接参与大有科技业务合同审核、会计核算等工作,错误进行会计处理,对财务报表未审慎复核。湖南证监局认定,费耀平、李杰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龙仲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

当事人处罚措施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费耀平(时任董事长)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李杰(时任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龙仲(时任财务经理)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科创信息表示,本次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规范类强制退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深刻反思,加强内部治理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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