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三佳科技(维权),证券代码:600520)于2026年2月2日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该公告是公司为配合拟实施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的信息披露。
公告显示,三佳科技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一起行政处罚和三起监管措施情况,具体如下:
行政处罚情况
2023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号)。经查,公司在对外出售中发(铜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发铜陵”)股权时,未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106,324,838.74元,导致2023年半年度报告多计资产、利润10632.48万元,存在虚假记载。安徽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杨林、时任财务总监胡凯、时任董事兼总经理丁宁分别处以70万元、60万元、50万元罚款。
公司已通过修订半年度报告、加强财务人员专业培训、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规学习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已缴纳相关罚款。
监管措施情况
证券监管部门监管措施
2021年9月22日,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9号)。因公司2020年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上海静烟商贸有限公司、合肥诚晟商贸有限公司等发生非经营性往来2.15亿元,相关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公司已通过定期检查关联方资金往来、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加强人员法规培训等方式落实整改。
交易所监管措施
2024年2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29号),就公司因中发铜陵股权出售未计提减值导致2023年半年报虚假记载事项,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杨林、时任财务总监胡凯、时任董事兼总经理丁宁予以通报批评。公司已按前述行政处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2021年8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周文育、罗其芳和有关关联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101号)。因公司2020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关联公司发生2.15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8.11%,上交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文育及罗其芳、关联方上海静烟商贸有限公司和合肥诚晟商贸有限公司,以及时任董事长黄言勇、时任总经理丁宁、时任财务总监柳飞、时任董事会秘书夏军予以通报批评。公司已按前述安徽证监局监管措施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公告同时声明,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公司表示将持续完善内控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