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19/900918,以下简称'耀皮玻璃')3月3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投项目资金分配进行调整。
募资净额较原计划减少483.31万元
公告显示,耀皮玻璃于2025年12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8.68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833,052.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5,166,945.90元(约2.95亿元),较原计划的3亿元减少483.31万元。
两大生产线改造项目资金不变 补充流动资金缩减
公司表示,为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对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两大主要生产线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保持不变,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有所缩减。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
| 大连耀皮熔窑节能升级及浮法玻璃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 28,830.99 | 18,830.99 | 18,830.99 |
| 天津耀皮产线节能升级及镀膜工艺改造项目 | 9,964.50 | 9,490.00 | 9,49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1,679.01 | 1,679.01 | 1,195.70 |
| 合计 | 40,474.50 | 30,000.00 | 29,516.69 |
调整不影响项目实施 保荐机构无异议
耀皮玻璃强调,本次调整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告显示,该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明确核查意见,认为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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