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3月26日,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683,证券简称:莱尔科技)发布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会议于3月2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该议案获得99.97%的高票支持,未出现被否决议案。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小平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会议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了合法有效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计25人,均为普通股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370,560股,占公司总表决权数量的57.3382%。公司9名在任董事全部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梁韵湘及公司高管团队亦出席本次会议。
议案表决结果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票数 | 比例 ( % ) | 票数 | 比例 ( % ) | 票数 | 比例 ( % ) | |
| 普通股 | 92,345,863 | 99.9733 | 8,900 | 0.0096 | 15,797 | 0.0171 |
针对该重大事项,公司对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票数 | 比例 ( % ) | 票数 | 比例 ( % ) | 票数 | 比例( % ) | ||
| 1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 1,254,266 | 98.0690 | 8,900 | 0.6959 | 15,797 | 1.2351 |
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王怡妮、蔡霖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指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莱尔科技表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变更,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体变更细节将另行公告。市场分析认为,公司此举或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聚焦核心产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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