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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载波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储能项目投资议案

时间:2026年03月17日 19:26

3月17日,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83,证券简称:东软载波)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佛山南海实证基地(南海区丹桂独立储能项目)的议案》。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3月17日14:00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湖溪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董事长骆玲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会议出席情况显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96人,代表股份140,148,3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952%。其中,现场投票股东4人,代表股份136,682,200股,占比29.5459%;网络投票股东192人,代表股份3,466,118股,占比0.7493%。

中小股东参与方面,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2人,代表股份3,466,1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3%。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2人,代表股份3,466,118股,占比0.7493%。

议案表决结果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佛山南海实证基地(南海区丹桂独立储能项目)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结果

表决类型股份数(股)占有效表决权比例
同意139,539,31899.5655%
反对576,8000.4116%
弃权32,2000.023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类型股份数(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比例
同意2,857,11882.4299%
反对576,80016.6411%
弃权32,2000.9290%

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为公司推进储能项目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相关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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