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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尔科技6000万元新能源电池集流体项目变更实施主体至河南子公司 强化产业链协同

时间:2026年03月08日 18:20

【上海,2026年3月8日】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683,简称'莱尔科技')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对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新型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进行变更。根据公告,该项目实施主体将由原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大为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由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调整至河南省商丘市。本次变更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募集资金项目概况

莱尔科技于2025年12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59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538亿元。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原计划将募集资金投入三个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高性能功能胶膜新材料建设项目7,673.005,179.97
新型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7,612.006,000.00
补充流动资金5,500.004,201.73
合计20,785.0015,381.70

项目变更具体情况

本次变更仅涉及'新型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地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经济效益测算及建设周期等核心要素保持不变。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实施主体变更前实施地点变更后实施主体变更后实施地点
新型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佛山市大为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河南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商丘市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莱尔科技表示,本次变更主要基于公司新能源涂碳箔业务的市场拓展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链协同效率。公司已与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其下属公司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主要的电池箔供应商,能够保障核心原材料的稳定供应。河南莱尔生产基地紧邻神火新材厂区,具备显著的区位协同优势。

公告指出,本次变更的合理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发挥河南基地的区位优势,实现与上游供应商的产业协同;二是实施条件适配,河南莱尔建设用地二期项目正在建设,可为项目提供更有力的硬件保障;三是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输成本,缩短原材料供应周期;四是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完善全国产能布局,增强新能源材料领域综合竞争力。

资金投入安排

为推进该募投项目实施,莱尔科技拟以增资及借款形式将6000万元募集资金提供给河南莱尔。其中,4000万元以实缴注册资本方式投入,河南莱尔少数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同步出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河南莱尔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另外2000万元以借款形式提供,借款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河南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19日,注册资本1.5亿元,莱尔科技持股80%,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经营范围包括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等。

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变更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该事项无异议。

莱尔科技表示,本次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后,河南莱尔将及时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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