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49,证券简称:大洋电机)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2月5日与北京上河动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嘉兴上河化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认购该合伙企业基金份额,以深化产业协同并布局新兴产业。
投资概况与基金结构
公告显示,嘉兴上河化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河化龙'或'合伙企业')目标认缴规模为人民币17,701万元,全部采用货币出资方式。大洋电机本次出资占基金总规模的16.9482%,为基金主要有限合伙人之一。
该基金由北京上河动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23日,注册资本3,510万元,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4727),主要投资领域为信息技术、数字科技等。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
| 1 | 北京上河动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 | 0.0056% |
| 2 |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16.9482% |
| 3 | 其他 24 位有限合伙人(非关联方) | 有限合伙人 | 14,700 | 83.0462% |
| 合计 | 17,701 | 100.0000% |
注:以上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投资标的与战略布局
根据协议,该合伙企业将专项投资于苏州世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资料显示,目标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26日,是一家专注于海洋通用机器人及智能无人装备自主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的创新型科技企业,核心产品包括海洋机器人(虎鲸、Ocean X系列)、水面机器人(虎鲨系列)及核心部件(盘古推进器系列)等,可满足船舶清洗、海洋工程、海上光伏、海上风电、海洋科考等多领域需求,并已实现商业化落地。
大洋电机表示,本次对外投资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机器人产业链的战略布局,强化与行业优质企业的战略合作,深化产业协同,有助于拓宽公司产品的多元化应用场景,增强公司业务韧性与综合竞争力。
基金运作机制
该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自全体合伙人签署协议并缴付全部出资且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五年,基金管理人有权独立决定延长存续期两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继续延长。
值得注意的是,合伙企业不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基金管理人上河动量进行投资决策。全体合伙人签署协议即视为同意投资目标公司,合伙企业的闲置资金仅可用于投资货币基金、银行理财、存款、央行票据、国债,或者按全体合伙人届时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合伙人进行返还,不得投资于其他任何标的。
在利润分配方面,合伙企业可分配现金收益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支付应付未付的合伙费用及税款;返还有限合伙人累计实缴资本;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支付普通合伙人回报;剩余部分由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按比例进行绩效提成。
风险提示
公告特别提示,合伙企业尚需完成基金备案及其他程序,实施过程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合伙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未能按预期完成对目标公司投资、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甚至基金亏损的风险;且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的风险。
公司同时强调,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预计不会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投资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总裁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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