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1月25日,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323,证券简称:新莱福)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为'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新增两处实施地点,以优化资源配置并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回顾
新莱福于2023年6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2623.07万股,发行价格39.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2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额为9.45亿元。该笔资金主要用于四大募投项目建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已通过专户存储方式规范募集资金管理。
募投项目整体规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显示,募集资金将全额投入以下四大项目: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万元) |
|---|---|---|
| 复合功能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0,000.00 | 30,000.00 |
| 新型稀土永磁材料产线建设项目 | 13,000.00 | 13,000.00 |
| 敏感电阻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 | 25,000.00 | 25,000.00 |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15,000.00 | 15,000.00 |
| 合计 | 83,000.00 | 83,000.00 |
研发中心建设地点调整详情
根据公告,本次调整仅涉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新增'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新科路1号'和'广州市黄埔区永和经济开发区田园路5号之101'两处场地。公司强调,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1.5亿元)、建设内容等核心要素均未发生变化。
新莱福表示,此次增加实施地点是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资源配置规划,旨在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告明确,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资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及审批程序
该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发表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对该事项无异议。
此次研发中心实施地点的拓展,显示新莱福在强化研发能力建设方面的战略布局,有望通过多点协同提升研发效率,为公司持续技术创新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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