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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 99.77%赞成票批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

时间:2026年01月23日 18:21

2026年1月23日,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265,证券简称:华新环保)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该议案获得99.77%的高比例赞成票,彰显了股东对公司战略调整的广泛支持。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1月23日下午14:30在公司总部(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4号)召开,由董事会召集,董事王建明先生主持。会议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2人,代表公司股份56,382,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43%。其中,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50,954,363股(占比17.1204%);网络投票股东119人,代表股份5,428,600股(占比1.8240%)。中小股东参与情况显示,119名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代表股份5,42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40%。

议案表决结果

会议审议的唯一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获得压倒性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类型同意股份数(股)同意比例反对股份数(股)反对比例弃权股份数(股)弃权比例
总表决情况56,255,86399.7746%87,7000.1555%39,4000.06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01,50097.6587%87,7001.6155%39,4000.7258%

从表决结果看,无论是全体股东还是中小股东,均对该议案表现出高度认可。其中,中小股东赞成比例达97.66%,反映出市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调整的普遍信任。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见证机构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议案背景与意义

尽管公告未详细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延期的具体内容,但结合行业趋势及公司发展规划,此次调整或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聚焦核心业务板块有关。高比例的赞成票表明股东对管理层战略决策的信心,预计相关调整将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长期发展。

公司董事会表示,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议案内容推进募集资金使用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东会决议的顺利通过,为公司下一阶段的项目实施与战略落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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