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06,证券简称:东风股份)3月28日发布诉讼案件进展公告,披露公司与杭州巴顿时空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五方的合同纠纷案件已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阶段,涉案金额为5.02亿元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
公告显示,该诉讼源于2021年10月的合同纠纷,东风股份作为一审原告向襄阳中院提起诉讼,被告包括杭州巴顿时空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时空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乐途电动汽车有限公司、陈峰及大连滴时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案件历经一审、二审程序,东风股份均胜诉。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公司已于2024年11月向襄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4)鄂06执162号。
此次再审由原审被告之一陈峰提起,其不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陈峰的主要再审请求为:撤销二审判决中关于其对时空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所负债务在货款1.46亿元及1459.60万元资金占用费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判项,改判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范围为货款1.14亿元及1144.78万元资金占用费,并要求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裁定再审并开庭审理了本案。
东风股份表示,本案尚处于最高人民法院再审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将视最终判决结果和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 诉讼阶段 | 时间节点 | 主要进展 |
|---|---|---|
| 一审立案 | 2021年10月15日 | 襄阳中院受理案件 |
| 一审判决 | 2022年12月 | 襄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 |
| 二审判决 | 2024年8月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
| 申请强制执行 | 2024年11月 | 襄阳中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案号:2024鄂06执162号) |
| 再审阶段 | 2026年3月 |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并开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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