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新潮(维权),证券代码:600777)于3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材料,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陈小波等198名投资者起诉,涉案金额达人民币985.53万元及诉讼费。目前,北京金融法院已受理该案并裁定合并审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源于中国证监会2021年12月20日作出的[2021]1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认定*ST新潮存在未及时、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陈小波等198名原告主张,因公司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其投资损失,故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作为本次诉讼的被告,*ST新潮表示,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ST新潮在公告中声明,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同时提醒投资者,所有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诉讼的主要情况如下: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案件当事人 | 原告:陈小波等198人;被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案由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 受理法院 | 北京金融法院 |
| 诉讼阶段 | 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 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 要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
| 涉案金额 | 人民币9,855,308.28元及诉讼费 |
| 对公司利润影响 | 案件尚未开庭,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