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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潮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被198名投资者起诉索赔近986万元

时间:2026年03月20日 19:26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新潮(维权),证券代码:600777)于3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材料,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陈小波等198名投资者起诉,涉案金额达人民币985.53万元及诉讼费。目前,北京金融法院已受理该案并裁定合并审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源于中国证监会2021年12月20日作出的[2021]1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认定*ST新潮存在未及时、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陈小波等198名原告主张,因公司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其投资损失,故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作为本次诉讼的被告,*ST新潮表示,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ST新潮在公告中声明,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同时提醒投资者,所有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诉讼的主要情况如下:

项目具体内容
案件当事人原告:陈小波等198人;被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受理法院北京金融法院
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要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涉案金额人民币9,855,308.28元及诉讼费
对公司利润影响案件尚未开庭,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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