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77,证券简称:*ST新潮(维权))于2026年3月21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涉及的一起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件已进入再审审查阶段。公司此前在该案二审中胜诉,现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人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现名:四川天府信托有限公司)。
该案源于四川信托与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盛源”)、唐万新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曾判令合盛源就相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ST新潮并非该案原始债务主体。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认定ST新潮作为合盛源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行为,裁定追加其为被执行人。*ST新潮对此不服,遂提起民事诉讼。
案件审理历程如下:
*ST新潮表示,公司已收到《再审申请书》和《应诉通知书》,将积极应诉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案件,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告同时指出,法院是否裁定再审及再审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判断该再审审查程序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若法院裁定再审并改判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将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另据公告披露,四川高院在就公司与四川信托的同类纠纷中,还作出过(2024)川民终417号判决,同样支持了*ST新潮的上诉请求。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四川信托就该案申请再审的相关文件。
*ST新潮强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指定媒体披露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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