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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 涉及执行标的超2.5亿元

时间:2026年03月09日 17:26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77,股票简称:恒天海龙)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送达的两份《执行通知书》,涉及执行标的金额合计约2.51亿元(含案款、诉讼费及保全费),案件正式进入执行阶段。公司作为被执行人,需按照生效判决履行相关付款义务。

公告显示,此次执行事项源于公司与潍坊市国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公司”)及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莱特公司”)的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该案件历经一审、二审程序,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0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恒天海龙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两份《执行通知书》内容,公司需履行的具体执行标的如下:

上述两案合计执行案款及费用250,629,754.34元,执行费总计336,093.02元。

恒天海龙表示,由于案件处于执行阶段,最终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子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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