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央商场,股票代码:600280)近日发布仲裁进展公告,公司作为被申请人,于2026年3月5日收到徐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请求变更申请书》。申请人徐州和瑞华物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原仲裁请求第一项变更为要求中央商场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6215.75万元,并仍主张本案仲裁费及财产保全费由中央商场承担。
据了解,该租赁合同纠纷案最早可追溯至2025年9月,当时中央商场收到徐州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此后,公司就仲裁协议效力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确认申请,并经历了法院受理、徐州仲裁委员会相关决定及法院民事裁定等多个程序节点。目前,本案已开庭但尚未判决。
公告显示,本次仲裁涉及的租赁款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不确定。中央商场表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以下为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 项目 | 详情 |
|---|---|
| 仲裁机构 | 徐州仲裁委员会 |
| 仲裁机构所在地 |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 |
| 申请人 | 徐州和瑞华物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 周全 |
| 申请人住所地 | 徐州市贾汪区紫庄镇紫霞商业街 |
| 被申请人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 祝珺 |
| 被申请人住所地 |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79号 |
| 变更后仲裁请求 | 支付拖欠房屋租金6215.75万元,承担仲裁费及财产保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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