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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光电修订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微降28.55万元 董事会规模扩容至8人

时间:2026年03月30日 20:22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于2026年3月31日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章程》修订案。此次修订主要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以及董事会组成结构等核心条款的调整。

公告显示,公司对《公司章程》的三项关键条款进行了修订。其中,注册资本与股份总数均出现小幅下调。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2,257,450元,修订后变更为882,228,900元,减少了28,550元;相应地,公司股份总数也由882,257,450股调整为882,228,900股,减少28,550股,股份性质仍全部为普通股。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2,257,450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2,228,900元。
2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882,257,450股,全部为普通股。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882,228,900股,全部为普通股。
3第一百零八条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非独立董事4人(含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第一百零八条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5人(含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2人。

更为引人注目的是公司董事会结构的调整。根据修订案,董事会成员将由原来的6名扩容至8名。具体来看,独立董事人数由2人增加至3人,非独立董事人数由4人增加至5人(仍含职工代表董事1人)。同时,副董事长设置由原来的'设副董事长1人'调整为'可设副董事长1-2人',为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提供了更大灵活性。

此次公司章程的修订,特别是董事会规模的扩大和独立董事占比的提升,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科学性与透明度,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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