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22,证券简称:佳电股份)于2026年3月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告显示,此次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改主要基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根据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694,985,1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股本138,997,03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95亿股增加至8.34亿股。
若上述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 原条款 | 修订后的条款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4,985,154 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3,982,184 元。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94,985,154 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33,982,184 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
佳电股份表示,此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是公司根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的正常调整,有利于公司后续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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