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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文化拟修订《公司章程》 利润分配政策保持稳定

时间:2026年03月17日 19:21

3月17日,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231,证券简称:荣信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告,本次修订主要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后《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备案为准。

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条件及分红比例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条件及分红比例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从修订内容来看,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核心条款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利润分配原则、分配形式、期间间隔以及现金分红条件等关键内容均保持不变,继续强调在盈利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回报投资者。

公告同时明确,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备查文件显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将作为本次公告的配套文件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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