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21,证券简称:达实智能)于2026年3月31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昌都市达实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达实”)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
公告显示,昌都达实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871万股,占其自身所持股份比例的3.21%,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本次质押为补充质押性质,质押起始日为2026年3月30日,到期日为2026年8月15日,质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昌都达实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磅先生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昌都达实 | 270,966,881 | 12.78% | 11,300,000 | 20,010,000 | 7.38% | 0.94% |
| 刘磅 | 91,242,910 | 4.30% | 55,710,000 | 55,710,000 | 61.06% | 2.63% |
| 合计 | 362,209,791 | 17.08% | 67,010,000 | 75,720,000 | 20.91% | 3.57% |
公告同时披露,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19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9.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39%,对应融资余额8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57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0.9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57%,对应融资余额9000万元。公司表示,控股股东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投资分红、资产处置及其他收入等多种方式,具备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达实智能强调,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且质押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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