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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田智能诉李大利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嵊州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货款

时间:2026年03月27日 09:03

2026年3月23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了一则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的裁判文书,案号为(2025)浙0683民初11587号,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法院为嵊州市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6年1月28日,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胜诉,被告李大利败诉。

以下是详细报道:

原告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29355.7元;2.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于2022年5月11日签订经销商协议,被告作为原告产品经销商负责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经销事宜。2022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订单共计287709.71元(扣除退货6007元),已支付223918.5元,原告给予折扣34435.51元,尚欠29355.7元。原告2024年11月22日发送催款函,被告未返还货款。

被告李大利未作答辩,未到庭应诉,未提交书面答辩状、质证意见及证据,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签订的《某经销商协议》合法有效。原告共交付价值293716.71元(折扣价)货物,被告退货6007元。原告自认被告已支付223918.5元、给予折扣34435.51元,扣减后被告尚欠29355.7元。原告已履行交货义务,被告未支付全部款项,原告诉求合理合法。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李大利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货款29355.7元;未按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案件受理费534元、公告费400元由李大利负担(公告费由原告垫付,被告径付原告)。如不服判决,可在十五日内上诉至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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