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原则、管理机构、薪酬构成及发放追索机制。根据制度,董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前两者总额的50%。制度强调薪酬水平需与公司规模、经营业绩及个人绩效相匹配,并建立了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规定若董事或高管出现重大违法违规、严重失职等行为,或公司财务报告因错报需追溯重述时,公司可扣减、不予发放乃至追回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此举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体系,以保障相关人员依法履职,促进公司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