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文多 每经编辑|黄博文
3月30日晚间,大有能源(SH600403,股价6.09元,市值145.60亿元)公告称,公司涉及两起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同时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也被冻结。
上饶市上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上投”)、江西铜源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铜源”)先后起诉大有能源及其下属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豫西煤炭储配中心(以下简称“豫西煤炭储配中心”)。
公告显示,两起案件均因煤炭购销合同纠纷引发,类型均为民事诉讼,涉案金额合计达8887.84万元(不含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案件一的原告为上饶上投,被告为豫西煤炭储配中心和大有能源。
据公告披露,上饶上投与豫西煤炭储配中心于2025年先后签订三份《煤炭购销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上饶上投向豫西煤炭储配中心采购煤炭。
诉讼文件显示,合同签订后,上饶上投累计支付货款5065.29万元,但豫西煤炭储配中心仅交付煤炭20470吨,货值1086.62万元,剩余对应3978.68万元货物,豫西煤炭储配中心未履行供货义务。
上饶上投认为豫西煤炭储配中心长期未按约供货构成违约,故上饶上投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
上饶上投诉讼请求包括:解除三份《煤炭购销合同》及2025年5月30日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豫西煤炭储配中心返还已支付货款3978.68万元,并支付违约金等。
案件二的原告为江西铜源,被告情况与案件一一致。
公告显示,江西铜源与豫西煤炭储配中心于2025年3月签订四份《煤炭买卖合同》,江西铜源累计支付预付款8451.39万元。但豫西煤炭储配中心仅供货价值3542.22万元,之后未再按合同约定供货,剩余未抵扣预付款为4909.17万元。
诉讼文件显示,2025年12月24日,豫西煤炭储配中心以“煤炭市场形势变化”为由单方终止合同。江西铜源认为“煤炭市场形势变化”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或法定免责事由。
江西铜源认为,豫西煤炭储配中心长期未按合同约定向原告供货,且以其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江西铜源依法享有解除权。
江西铜源的诉讼请求包括:解除四份《煤炭买卖合同》;判令豫西煤炭储配中心和大有能源返还预付款4909.17万元并支付违约金等。
两案中,原告均认为大有能源应对豫西煤炭储配中心的行为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从财务影响来看,大有能源面临的资金冻结影响较为明显。
根据公告,上饶上投、江西铜源因与豫西煤炭储配中心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导致大有能源、豫西煤炭储配中心银行账户资金因上述案件合计被冻结1.04亿元,其中上市公司本身被冻结9580.22万元。
大有能源表示,本次冻结资金占公司2026年2月28日货币资金余额的2.43%。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冻结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沟通,推动资金解冻。
对于诉讼案件的影响,公告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判断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豫西煤炭储配中心提到的“煤炭市场形势变化”,在大有能源业绩预告也略有提及。
根据大有能源2026年1月14日发布的2025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大有能源预计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7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亏6.09亿元,预计2025年度扣非净利润为-18.35亿元。
公司表示,2025年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在价格和产量两个方面。
一是价格方面,2025年以来煤炭市场持续下行,致使煤炭价格下降;而大有能源部分矿井因工作面地质条件变化,煤层煤质变差,导致商品煤煤质下降。这影响利润总额同比减少约13.5亿元。
二是产量方面,2025年上市公司商品煤产量同比上升120.25万吨,商品煤销量也同比上升122.21万吨,影响利润总额同比增加约4.7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或将是大有能源连续第三个年度陷入亏损。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媒资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