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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出台董事及高管内部问责制度 强化公司治理与责任追究

时间:2026年03月27日 08:30

中访网数据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机制,于近日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该制度明确了问责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详细规定了问责范围、方式及程序。根据制度,董事及高管若因故意或过失,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损害公司形象等情形,将面临责令检讨、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职务调整乃至解除劳动合同等问责处理。制度强调问责坚持责任与权利对等、实事求是等原则,并设置了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该制度的实施旨在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管勤勉尽责,提升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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