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6-014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24日、3月25日和3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同时,公司股票交易连续10个交易日内(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6日),出现4次同向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股票价格自2026年3月13日至3月26日,10个交易日累计上涨114.49%。自2026年3月24日以来,近三日换手率分别为16.07%、6.78%、23.43%,交易风险较大。公司股价短期上涨幅度较大,已严重偏离同期上证指数和公司所属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指数。
● 经公司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主营火力发电,火电装机占比82.56%,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算电协同项目。根据公司2026年1月28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25亿元至0.35亿元,与2024年同期相比,将减少0.50亿元至0.60亿元,同比减少59.17%到70.84%;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14亿元至0.19亿元,与2024年同期相比,将减少0.24亿元至0.29亿元,同比减少54.90%到67.79%(以上数据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未经审计)。
● 公司所属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9.37倍,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204.88倍。公司所属行业最新市净率为2.56倍,公司最新市净率为9.68倍。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最新市净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交易风险较大。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核实,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24日、3月25日和3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同时,公司股票交易连续10个交易日内(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6日),出现4次同向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主营火力发电,火电装机占比82.56%,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算电协同项目。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征询函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调查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24日、3月25日和3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同时,公司股票交易连续10个交易日内(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6日),出现4次同向异常波动。
公司股票价格自2026年3月13日至3月26日,10个交易日累计上涨114.49%。自2026年3月24日以来,近三日换手率分别为16.07%、6.78%、23.43%,交易风险较大。公司股价短期上涨幅度较大,已严重偏离同期上证指数和公司所属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指数。
公司所属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9.37倍,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204.88倍。公司所属行业最新市净率为2.56倍,公司最新市净率为9.68倍。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最新市净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交易风险较大。
根据公司2026年1月28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25亿元至0.35亿元,与2024年同期相比,将减少0.50亿元至0.60亿元,同比减少59.17%到70.84%;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14亿元至0.19亿元,与2024年同期相比,将减少0.24亿元至0.29亿元,同比减少54.90%到67.79%(以上数据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未经审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6-013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需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代表审议,选举赵晓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11名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职工董事简历
赵晓坤,男,1971年9月生人,汉族,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曾先后担任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主任,内蒙古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赵晓坤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2026-012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及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董事长姜青松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
2、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薛振菊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刘刚、白雪飞和李延春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85人,代表股份数为869,803,1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6%。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为866,415,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3%;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581人,代表股份数为3,38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揣舒涵、康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