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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森药业董事会确认三位独立董事2025年度符合独立性要求

时间:2026年03月26日 10:40

中访网数据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发布专项意见,对公司三位在任独立董事戴文涛、方桂荣、郑刚在2025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自律监管指引等规定,结合独立董事的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后认为,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处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其任职经历及自查情况表明,三位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该专项意见的出具,是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强化独立董事监督职能的例行程序,旨在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与科学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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