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公司与投资者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可依法申请豁免或暂缓披露的具体情形与内部审核流程。根据办法,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若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侵犯商业秘密或严重损害利益,且信息尚未公开的,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要求对拟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进行审慎判断,不得滥用程序规避信息披露义务,并强调此类信息属于内幕信息,需严格保密。
办法规定了完整的内部申请与审核程序。相关部门或人员认为信息需暂缓或豁免披露时,需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核查后,需依次经董事会秘书、行长审核,最终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对于已办理暂缓披露的商业秘密,若暂缓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需及时对外披露。公司需对暂缓与豁免披露事项进行专项登记并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并按规定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登记材料。该办法的出台旨在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内控机制,确保公司在合规前提下审慎处理敏感信息。